星期五, 十二月 22, 2006

中国高树政策壁垒

转自:华尔街日报中文版 (可以正常访问)

2006年12月18日15:51

Duncan Clark
上周在香港举行的一次会议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重申,中国将致力于进一步开放国内电信市场。然而,在支持自主标准的名义下,中国政府正在为国内企业筑起一道道抵御外国竞争的高墙。
过去5年中,中国一直在大力支持本土技术标准,以期能使它们压倒国际标准。因此,中国政府一直在支持中国自主开发的无线局域网加密标准(WAPI),希望它在中国能够取代目前占主导地位的国际标准802.11。而中国网通(China Netcom)在互联网电视方面则采用了本土开发的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AVS),而不是MPEG4这一国际主流标准。甚至在视频播放机领域,中国也在大力推广自主开发的EVD标准,以期它能力压西方开发的DVD标准。
但事与愿违的是,中国大力提倡本土技术标准非但没有保护反而阻碍了本土企业的发展。这或许与人们的第一印象不一样,因为初看上去中国的通信产业似乎发展得很健康。产值在迅速增长,2006年前10个月中国通信产业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5%以上,这一增幅大约是韩国的两倍。但中国这一产业在销售和出口方面的良好业绩主要是由在华经营的跨国公司创造的,本土企业依旧落在了后面。
许多本土电信企业都成了中国成功吸引外资的牺牲品。由于中国制造成本低廉、国内消费市场不断增长,特别是近年来适合从事研发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大量涌现,跨国电信企业纷纷来华经营。虽然外资为中国创造了就业机会、带来了税收、增加出口以及引进了技术,但却未能使中国人普遍受益。外来投资也未起到鼓励国内市场竞争的作用。相反,由于中国的电信企业和研究机构往往要依赖政府资助和干预,因此它们纷纷将本土技术标准当作了免受外来竞争的保护伞。
中国企业现在纷纷向政府展开游说,要求保护它们免受全球竞争的威胁,并避免向外国的专利持有者支付"不公正"的专利费。它们还从政府那里获得资金来开发本土技术标准。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这一做法显得相当不合时宜。
当然,也存在凭借自身产品的质量建立起国际客户基础的中国成功企业。这些企业认识到,进军海外市场虽然会遇到成本高昂以及人力资源不足等困难,但终究会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但这些企业在海外扩张方面取得的成功已导致中国政府向它们发出呼吁,要其为增强中国的自主研发能力以及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助一臂之力。这些成功的中国企业目前已被政府指派了本土技术标准的推广工作。
当前正值全球科技业并购浪潮汹涌澎湃之际,致力于本土标准的推广势必要分流用于开发全球通用技术和扩大出口的资金。阿尔卡特(Alcatel)和朗讯科技(Lucent)两家公司以及诺基亚(Nokia)和西门子(Siemens)的通讯业务都已经或将要进行合并,两家合并后企业的2005年预估收入分别为247亿美元和196亿美元,而中国最大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Huawei)今年80亿美元的预期收入与之相比就相形见绌了。而且,中国的低成本制造和研发优势并非为本土企业所独享,在华经营的跨国企业也在利用这些有利条件。阿尔卡特-朗讯科技的在华员工超过1万人,其中包括众多研发人才。由于跨国公司也在开发符合中国技术标准的技术,同时继续保有在国际通用技术标准方面的专利优势,因此中国本土企业的技术影响力仍然只限于国内。
从历史经验看,通过设立技术标准来实施保护主义未必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当日本邮电省在1991年决定将个人数字蜂窝技术(PDC)定为国家技术标准时,它成功地将外国竞争挡在了日本市场之外。但这也限制了日本公司进军海外市场的脚步。到如今,世界顶级电信设备制造商中独缺日本公司的踪影。日本的这一策略也给国际旅行者造成了长期不便,因为它们的手机在日本无法使用。
在继续向外国直接投资开放电讯领域与以技术标准为手段实施保护主义这二者之间中国必须找到一种平衡。中国许多保护主义行动都打着"自主创新"的旗号。这一提法出自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去年的一次重要讲话,他称鼓励创新是中国十一五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将经济增长点从高能耗的低端制造业转向高附加值的创新型产业是一项明智的政策。但如何实现创新却是一个引起广泛争议的话题。
鉴于中国的高层领导大多是工程师出身,提倡以技术进步带动经济增长的韩国经常被视为是中国的楷模也就不足为奇了。韩国电信增值业务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超过15%,是中国的两倍。而在移动通讯和宽频无线通讯等领域,韩国不仅积累了一批知识产权还涌现出了三星(Samsung)和LG这样的国际级企业。有趣的是,韩国已成功地使WiBro等本土开发的技术标准与WiMax等全球性技术标准实现了兼容,这使韩国企业在国内外两个市场都获得了销售机会。
鉴于中国的巨大规模、复杂程度以及作为全球电信设备制造中心所具有的重要地位都是韩国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它能否像韩国那样由政府自上而下地推动科技创新仍然值得怀疑。中国政府或许应该将工作重点放在教育、国内资本市场改革以及强化保护国内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等工作上,以此来为科技创新的涌现创造条件。与设置又一道制度壁垒相比,有助于本土企业涌现经营和科技创新人才的政策或许更有可能使中国从总体上受益。
(编者按:本文作者邓肯•克拉克(Duncan Clark)是BDA China Ltd.的创始人和董事长,该公司是一家电信和媒体咨询企业,它在北京和新德里设有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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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评论:

时间 12/24/2006 8:00 上午 , Anonymous 匿名 说...

很高兴又见你更新了
交换个链接吧

 
时间 12/24/2006 11:57 上午 , Blogger peace&love 说...

恩,我会尽量抽出时间,坚持更新的,谢谢你的支持,刚刚已经加了你的链接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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